我懷孕了,被老闆解雇,應該怎麼辦?
懷孕的女性在職場上常受到許多不平等的待遇,媽咪們請不要選擇隱忍退讓,千萬要挺身而出,勇敢捍衛自己的權利!
雇主可能違反性別平等法,構成懷孕歧視
雇主請勞工走路(即俗稱資遣與解僱),都需要需符合勞動基準法之規定,而懷孕育兒之勞工,性別工作平等法對於又有更多特別保障。
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1條第1項
「雇主對受僱者之退休、資遣、離職及解僱,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。」
雇主若任意解雇懷孕勞工,可能違反性別平等法構成性別歧視,依第 38-1 條,可處 30 萬至 150 萬元罰鍰。
我因為懷孕被解雇,可以主張那些權利?
若因懷孕被解雇,可以向雇主提起訴訟,並請求下列權利:
- 應領薪資、特休薪資及勞退金提撥損失
-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損失
- 精神慰撫金:實務上視個案情形不同判定慰撫金額,大約落在10萬元以上。
要怎麼舉證呢?
很多公司不會明目張膽的說:「是因為妳懷孕,所以我要解雇妳…。」造成蒐證上面有困難,甚至逼迫孕媽咪自願離職,蒐證部分,請注意以下小技巧:
1、 留下文字紀錄:
用mail、Line這些能留下文字紀錄的方式溝通,必要時錄音蒐證(注意:妳也要是對話的一方喔)
2、 善用說話的藝術:
如果公司對妳做出不合理的要求,妳甚至可以直接去質問雇主或上司為什麼作此處分,可以向主管說「是因為我懷孕所以你們........是嗎?」,並且最好同時能錄音存證。
3、 詳細紀錄事件時間點:
將遭遇歧視時之人、事、時、地、物,按照發生的先後順序詳實記載下來,如:是否在向主管說明懷有身孕之後,雇主就開始以各種理由刁難,逼迫離職?
4、 不要因為受到刁難就因此就不去公司上班
受到刁難或遭公司解雇,絕不可因此就不去上班,避免雇主未來主張妳是「無故曠職」解雇妳。若公司拒絕妳回去上班,請一定要蒐集公司拒絕的證據。
5、 不要簽署任何離職文件!
不要簽署任何與自願離職有關的文件,以免被公司當作妳自願離職的證明,但若已經不小心簽了也不是完全沒辦法了,請諮詢律師評估未來訴訟補救的可能性。
請為自己爭取權益!
雖然替自己爭取權益費力的過程,很多孕媽咪因懷孕被解雇後最終只能摸摸鼻子作罷,挺著肚子又很難再找到新工作,一方面面臨著身體的不適,還要面臨經濟壓力。但是,若連自己都不願意替自己站出來,爭取自己的權益和應得的薪資及慰撫金,旁人也愛莫能助,也不該姑息對於職場婦女不友善的企業!
撰文者/蕭律師
如有委任律師或諮詢之需求,請聯繫下方蕭律師官方lineQRcode